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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标准——标准工时
文章出处:
发表时间:2017-08-24

  一、什么是工作标准


  所谓标准,是一种用于比较的大家均可接受的基础或尺度。工作标准(work standard)是指 训练有素的人员完成一定工作所需的时间,他完成这样的工作应该预先设定好的方法,用其正常的努力程度和正常的技能(非超长发挥),所以也称为标准工时。标准工时系统


  制定标准工时的关键是定义“正常”的工作速度、正常的技能发挥,例如,要建一条生产线,或者新开办一项事务性的业务,需要根据需求设计生产运作能力,雇佣适当数量的人员。假定一天的生产量需要达到1500个,你必须根据 人一天能做多少个来决定人员数量。但是, 人一天能做的数量是因人而异的,有人精力旺盛、动作敏捷,工作速度就快,还有一些人则相反。因此,必须寻找 能够反映大多数人正常工作能力的标准。这种标准的建立,只凭观察 人做 产品的时间显然是不科学的,必须观察一定的时间、做一定数量的产品,并观察若干个人,然后用统计学的方法,考虑样本,样本数,偏差,从而得出标准时间。此外,即使经过这样一些步骤建立起了标准工时,在实际工作开始以后,仍需不断的观察,统计,适时地进行修正。


  二、标准工时的作用


  标准工时在工作设计中的作用主要是:


  (1)制订生产运作能力计划


  根据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需的标准时间,企业可以针对市场对产品的需求制订人员计划和设备计划,包括设备投资和人员招聘的长远计划。也就是说,企业首先根据市场需求决定生产量,然后根据生产量和标准时间决定每人每天的产出以及所需人数,再根据每人操作的设备数和人员总数决定所需设备数量,在此基础上就可以制订设备和人员计划。此外,生产进度计划的制定也需要以较精确的标准作业时间为基础。


  (2)进行作业排序和任务分配


  根据不同工序完成不同工作的标准时间,合理安排每台设备每个人每天的工作任务,以防止忙闲不均、设备闲置、人员闲暇的现象,有效地利用资源。


  (3)进行生产运作系统即生产运作程序设计


  标准工时可以用来比较不同的生产运作系统设计方案,以帮助决策,也可以用来选择和评价新的工作方法,评估新设备、新方法的优越性。


  除此以外,标准工时还有其他一些用途。


  (1)作为一种激励手段


  用标准工时可以确定一天的标准工作量,如果想鼓励员工多完成工作,可根据标准工时确定“超额”完成的任务量,并给予相应的奖励。


  (2)用于成本和价格计算


  以标准工时为基础,可以建立产品的成本标准,这一标准又可以用来制定预算、决定产品价格以及决定自制还是分包这样的生产运作战略。


  (3)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


  比较 员工在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成绩和工作成绩和标准工时,从而判断其工作绩效的好坏。


  三、使用标准工时的利弊


  标准工时的用途及好处如上所述,但是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,使用标准工时也有一些不利之处。


  首先,当标准工时的使用与工人工资挂钩时,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:工人说标准过紧而反对标准工时,经营管理人员认为标准工时过松时也反对标准工时。事实上标准工时过高或过低都不好,它会给制定生产计划、人员安排计划带来很多困难,从而给企业带来损失。但是,标准工时的“松”与“紧”实际上是 相对的尺度,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立场会有不同的看法,因此标准工时使用有一定难度。


  其次,认为标准工时缺乏对人的尊重,把人当作机器来制定机械的标准,因此更主张采用“全员参与”等方法,不赞成使用标准工时。也有人认为,制定标准工时本市就要耗费相当的时间、人力和费用,其成本恰好与标准工时所能带来的益处相抵消,甚至不足以抵消,特别是以项目为核心的生产方式,当项目与项目之间相似性特别低的时候,即每个项目之间借鉴性很差。


  再次,如果制定了标准工时,员工为避免企业讲标准工时收“紧”,即使创造了更好的新工作方法,也会保密,这样难以使生产效率提高。


  之后,标准工时如果使用不当,容易使人产生一种只重视产出数量而忽视产出质量的倾向。


  四、标准工时与报酬制度


  这里的报酬制度是指与标准工时有关的报酬制度,并不泛指一般的工资制度。与标准工时有关的报酬制度,往往是带有激励性质的,其中使用多的是计件报酬和个别激励制度。


  1、计件报酬制度


  计件报酬制度是根据 人一天或一周的生产数量来决定其报酬,干得多的多拿报酬,反之亦然。为了确定单件产品的报酬,首先必须确定一天内标准公正的工作量,然后推出单件标准时间。这里要用到“作业测定”方法,通过作业测定确定能代表大多数人正常水平的工作速度,在此基础上确定标准工时和报酬水准。


  2、个别激励制度


  计件报酬制度实际上也是带有激励性质的,对于每 人所做的每一产品都付给同样的报酬(即按同样的标准)。而个别激励制度是指,只对那些有高度工作热情、工作出色,超出一般正常的标准工时以外的工作成绩予以奖励,支付额外的报酬。在这种制度下,通常有 基本的标准工时,表示正常应达到的工作水准(主要指数量),这个水准也要靠作业测定的方法来决定。例如,标准工时为一天产出50个产品,某工人一天产出60个,则多产出的10个可按个别激励制度另付报酬。这个报酬的比率可有多种,或高于正常收入(平均单件工资),或低于正产收入。


  3、质量与报酬制度


  在企业中实行带有激励性质的报酬制度时必须注意 问题:这种制度的目的是鼓励员工有更高的产量。但是,这样容易使人产生忽略质量的倾向。如果 工人一天产出是标准产量的115%,但其中的20%是不良品或需要返工的产品,那么这样的高产量又有何意义?因此,应该采取一些办法,使质量和产量同时得到保证。


  这里有两种基本思路:一种是惩罚式,即出现不良品时减少工人应得报酬,或要求工人对不良品返修,返修工时按低于正常水平的工资支付(前提是不良品可以返修)。另一种是激励式,它的基本思想是,对于额外的产出付给额外的报酬,报酬按两个标准考核和支付:数量标准和质量标准。


  例如,一天的标准产出为1000个,日工资为300元(0.3元/个),超额部分每个的激励工资为1元。质量标准是95%的合格率。如果质量高于标准,则高于标准的产品每个另给奖金0.5元。这样,假定有个工人某天产出1040个,其中1009个是合格品,那么除基本工资外,可得到额外工资是1×9=9元,质量上的奖励工资是(1009-1040×95%)×0.5=21×0.5=10.5元。所以这一天的工资为300+9+10.5=319.5元。


  根据这样的基本思想,还可以设定出很多方法来。这里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是:奖励式报酬制度有关产品的质量评定是可以明确量化度量的。